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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5日讯(记者夏晶)在网上购买商品、保险、下载app,常常会有有很长的合同条款,需要你读后确认,不少人嫌麻烦匆匆扫一眼就点了确认,孰不知这样可能会因未看清条款而损害你的权益,车主胡师傅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2017年底,胡师傅在网上看到,网购5.3元意外险可获10万元赔偿的保险广告,觉得很划算就买了。
2018年初,胡师傅驾车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胡师傅被120送到医院急救,花了1.7万多元。经司法鉴定,胡师傅属于九级伤残。交通大队勘查认定,胡师傅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胡师傅想到自己网购的意外保险可赔10万元,就找到保险公司索赔,谁知保险公司却声称,按照赔偿条款,赔款不超过1万元。
原来他在确认购买保险时,没注意“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就点击确认购买保险。可就在这个内容中,有一个《保险条款》,而在投保流程首业界面“查看保障详情”中用蓝色字体提醒投保人查看保障详情,还显示只有身故, 给付10万元保险金。
胡师傅觉得自己通过网络平台买的保险,最后只给了份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上面只有合同号、被保险人、生效时间、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等,没有保险条款,自己并不清楚条款中的约定,保险公司骗了他,遂将保险公司上法院。
法院一审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仅向胡师傅提供了一份电子保险合同保险单……没有附相应的保险合同条款,按照出示的电子保单所赔金额即为10万元。
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认为,保险公司在网络平台设置投保流程时,投保人只有在经过“仔细阅读以下协议”:《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平台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协议并投保”才能进入后续投保流程,投保人点击同意的行为视为承诺。
而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首业界面“查看保障详情”中用蓝色字体提醒投保人查看保障详情,只要是通常投保人都会关注该蓝色字体并点开该链接,打开该链接后清楚显示:(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保额1万元,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长江日报记者昨日获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胡师傅保金1万元。
在网络上点击“确认”一定要看清楚相关条款,因为一旦确认,就说明你已知晓其约定,并同意约定,这对双方都是有法律效应的。昨日,代理该案的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张刚良律师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家在网上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例。
张刚良律师介绍,现在网络平台在设置投保流程时,都要经过“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如《平台服务协议》后,点击“同意协议”才能进入后续流程,以上协议都保存在相应网络平台上,随时可以调取。
该文字为要约,使用者只要点击同意的行为视为承诺。该合同条款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均有效,即是其接受了该条款约定已经仔细阅读了《平台服务协议》,该条款通过网络的形式向被申请人进行了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