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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日讯(记者黄师师)4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国家2019年黑臭水体专项行动迎检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武汉市65条水体列入督查范围。
会议强调,此次督查将历时半个月,对比去年,督查涵盖内容更全面,执行标准更严格。
督查将主要依据公众评议结果满意度是否高于90%、水质监测指标是否合格、控源截污是否有效、垃圾清理是否有效等4个标准进行评判。如满足前两项其中一项,且同时满足后两项,则可判定水体已消除黑臭。
一旦出现全段任意点位水质监测结果为重度黑臭的,治理前后黑臭程度没有变化的,控源截污工程完成建设但未有效运行,沿河污染源仍然存在的,调水冲污、应急投加菌剂加药弄虚作假等现象,该水体将直接被判定为“未消除黑臭”。
另外,“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水体沿线垃圾收集处置情况、清淤底泥处置去向情况、公众满意度评议情况和居民投诉核实情况同样是督查工作的重点,其结果影响水体是否顺利过关。
数据显示:按照国家对于省会城市的目标要求,本次专项督查认定我市已消除和基本消除黑臭的水体需到60个以上,方可达到国家规定的9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