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宣称过户费用有11万多元,结果我拿到税票一看,只有2万多元,其他钱都被中介‘黑’了!”17日,新洲区法院副院长黄洪彬做客武汉晚报“周二之约”热线,期间市民沈先生打来电话讲述了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并咨询该如何维权。
沈先生介绍,他自己做点小生意,此前通过中介在东西湖一处市场看中了一处商铺,并和卖家约好按照95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后,沈先生与卖家、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中介的服务费为全房款的2个点。此后,沈先生又同中介签订了“包过户”的协议,约定整个过户过程由中介公司全程代办,但未提及有单独的过户服务费。
中介向沈先生罗列了过户所需要的税费共计11万余元,沈先生并未多想就付了钱,并顺利地完成了整个过程,将房款也打给了房东。此后,沈先生多次向中介索要过户时的税票,中介公司却一直不愿给,并推脱称总公司规定税票必须一个季度后才能拿走。
鉴于中介公司这样的态度,沈先生越想越蹊跷:“中介会不会偷税漏税,还是压根没交这笔钱?”于是此后沈先生多次找中介公司要求归还税票,最终在沈先生的坚持下,中介终于将税票给了沈先生,但沈先生一看就火冒三丈:原来按照国家正规手续,过户所有的税费加起来只有2万余元,相当于其余的9万余元都被中介“黑”了。
对此,新洲区法院副院长黄洪彬表示,此前按照沈先生和中介公司签订的协议,有2个点的中介费用,沈先生也将费用结清,说明沈先生这一方的付费义务已经完成,中介公司也应实事求是地履行协议,按照沈先生所述,中介的行为有欺诈之嫌,沈先生可以要求其返还。
黄洪彬建议,沈先生可以保留好交易过户时的各种证据,如在税务机关查询的税费情况、自己的罚款明细等,然后可以先向工商部门投诉,看能否和中介协商解决;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沈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中介返还多拿的费用。
黄洪彬还介绍,2018年1-6月份新洲法院执行案件立案1372件,立案标的11.5亿元;执行结案474件(其中终本186件),到位标的3.4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案件合格率、信访案件办结率等指标进入全市法院系统前列。
执行程序中止如何要回钱财
游先生:阳逻一个人欠我1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也没要到钱,那个人在阳逻有一处房产。现在法官告诉我目前处于中止执行阶段,我想问为什么中止,我的钱该如何要回来?
黄洪彬:如果是唯一的房产,法院不能强制拍卖。进入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线索的,本次程序中止执行,但会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一旦被执行人账户中有任何财产线索,就恢复执行程序。申请人也可及时向法院反映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两证不齐的老房子是否可以拍卖
黄女士:我有一起债务纠纷在打官司,被告欠我70余万元,目前我知道他有一处老商品房,大概价值30余万,但是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请问这处房产在强制执行时可以拍卖吗?
黄洪彬:网络拍卖必须两证齐全,可以请法官去了解一下,这处房屋的权属是否有争议。对于两证不齐全的房子,权属清晰没有争议的,目前外地有尝试,通过中介变卖或者双方协商等形式解决。
被人拖欠工钱该如何维权
涂女士:我老公6年前给别人打工,被欠下12万元工钱一直未给。去年,对方给我们写下了一张欠条,但钱还是迟迟没有给我们,现在人也找不到了。我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
黄洪彬:去年才写的欠条,诉讼时效还是具备的。你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或判决书,如果对方名下有不动产等,可向法院申请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