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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的小张,借住在哥哥大张租住的公寓里。为了获取钱财,小张趁大张不在,将其笔记本电脑偷走,质押典当了4000元,用于自己花销。事发后,大张当场报了警。今年3月6日,小张被警方抓获。大张表示,坚决不谅解弟弟,请务必严惩小张。长江日报记者14日获悉,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小张提起公诉。此案已一审终结,法院判处小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2月13日晚7时许,缺乏经济来源的小张擅自从哥哥大张的房间里偷走对方笔记本电脑,并送到当铺质押典当了4000元钱。大张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电脑不见了,房间内没有翻动痕迹,再一联想,家中除了自己就是弟弟小张,小张之前也曾有过盗窃行为。于是,大张立马推断电脑失窃是小张所为。他对弟弟既失望又生气,便当场报警。
3月6日,小张被警方抓获,对盗窃电脑一事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电脑价值4800元。
经审查,小张今年28岁,江西南昌人,无业,初中文化程度。
日前,被告人小张涉嫌盗窃案已一审终结。考虑到小张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的量刑情节,法院判处小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大张称,自己选择不谅解小张,而是希望法律依法惩处,其实用心良苦——借此给弟弟一个深刻的教训,警告其不再犯罪。
在法律面前,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哪怕偷的是亲人的财物,也一样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说:“被告人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