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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推动见义勇为救助法制化、社会化
山东颁出首份见义勇为民生综合保险赔偿
这个夏天,对于山东潍坊下辖安丘市景芝镇吴家庄村的村民李乐其家人来说,是遗憾的,去年此时村民李乐其因下河救人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们。但没有想到的是,近日一笔22万元民生综合保险“特殊”赔款经潍坊市民政局见证,转付到保险受益人、李乐其的亲属李锡芬账户中,这对李乐其家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安慰,更是全社会对弘扬社会正气的见义勇为行为的致敬。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这是山东省见义勇为者首获民生综合保险救助赔偿,也是山东省保险业深入推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推动见义勇为救助法制化、社会化的一个创新之举。
去年8月10日下午,李乐其和同村李汉政一起去村边河段玩耍。李汉政不慎掉入河中,李乐其立即下河救人并大声喊人来帮忙,附近乘凉的村民周芹闻讯找来村民吴术起参与施救。当两人合力把李汉政救上岸,吴术起再次拉救李乐其时,李乐其已经沉入河水不见了。待随后赶来的公安民警和村民将李乐其打捞上岸时,李乐其已无生命体征。
那么,李乐其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呢?而见义勇为人员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呢?这恰恰也是江泰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总经理王红最关注的两点。作为潍坊民生综合保险的方案设计者和潍坊市民政局保险顾问,王红一直密切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以往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救助,主要依靠国家有关部门,如公安机关、综治办及各地的见义勇为基金会。由于募集资金有限,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增发抚恤、为伤残人员的康复治疗提供资助,以及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及其家属和子女予以救济和提供资助等都受到一定限制。
据介绍,潍坊市民生综合保险涵盖一个“人性化条款”,即规定见义勇为或参与抢险救灾的人员(不分户籍),在见义勇为或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遭受人身伤害,其抚恤救助补偿金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这个条款有效弥补了主要靠社会捐款组成的见义勇为基金的不足。条款兑现不仅体现了契约精神,更具有弘扬社会正气的鲜活社会意义。王红告诉记者,“这个特色条款首创在潍坊,山东其他城市的自然灾害救助民生综合保险方案也都吸纳了这个特色条款。”
经潍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评定,安丘市景芝镇吴家庄村村民李乐其的救人行为属于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舍生取义,今年5月批准授予其“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见到有关部门的红头文件后,江泰保险经纪山东分公司积极帮助赔偿权利人收集理赔所需材料,同时协调承保机构人保财险潍坊市分公司走理赔绿色通道,快速履行保险责任。
目前,李乐其的人伤损失赔偿金22万元已经兑付。山东各地类似保险案件的理赔也在按相关程序办理中。
记者 权 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