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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市见义勇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为宗旨,认真贯彻实施见义勇为《条例》,紧紧围绕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和文明城市建设,切实抓好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创新发展。
一、积极开展表彰奖励工作。一年来,全市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含嘉奖)69名,先进群体4个9人。各区(单位)见义勇为促进会严格按照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认真做好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审核、申报等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确认,及时表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领作用。同时,认真做好全国和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表彰奖励的推荐申报工作,已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申报我市见义勇为2个群体,4名个人。
二、进一步营造宣传舆论氛围。为扩大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和见义勇为工作的宣传效应,一年来,各级新闻媒体共报道我市见义勇为稿件285篇,其中中央媒体47篇,省市(区)媒体238篇。各区(单位)还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见义勇为社会宣传。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栏目46期,办板报、宣传栏(橱窗)675期,制作公益宣传广告95块,宣传横幅150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余万份,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演讲会200多场次。各区还结合“平安武汉建设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真办好《武汉见义勇为简报》,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三、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走访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及特困人员家庭72户,送去慰问29.4万元。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董永祥专程到武昌区和洪山区,看望慰问我市见义勇为英模袁凡和杨幸福的家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刘家栋、副理事长邓斌和秘书长龚泽礼等分别带队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各区(单位)综治委、见义勇为促进会负责同志也分别带队对所在辖区、单位见义勇为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四、组织实施2017年度见义勇为“关爱卡”资助活动。2017年度我市见义勇为“关爱卡”资助对象共36人(其中获得省“爱心帐户”资助7人)。为做好此项工作,市见义勇基金会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资助对象条件要求。各区(单位)见义勇为促进会认真进行调查摸底,严格按条件推荐申报资助对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部分申报对象进行了抽查,并召开专题办公会,对所有申报对象逐一审核,再经《长江日报》向社会公示后确定。
五、继续开展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活动。2017年度享受市级(不含区)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共14名。其中高中(中专、高职)在校生5名,每人资助本学年学费8000元;大学(本科、专科)在校生9名,每人资助本学年学费1万元。“武汉好人”陶宏国先生在连续三年向见义勇为子女捐赠助学金的基础上,本年度再次向当年考上大学的6名见义勇为子女每人捐赠1万元助学金。同时,各区也积极开展助学活动,本年度共资助8名见义勇为子女。
六、切实做好见义勇为特困人员帮扶救助工作。一年来,各区(单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经常性的帮扶救助工作,为广大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做好事办实事。一年来,共组织走访慰问145户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申报烈士因公牺牲1人,推荐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就业6人,纳入低保10人,帮扶解困46人,办理来信来访36件。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先后组织了清明祭扫见义勇为英烈活动和见义勇为英模代表赴外地参观疗养活动。
七、不断加强基金会自身建设。坚持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信息反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服务,积极指导帮助各促进会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金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紧密配合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平安武汉、法治武汉、文明城市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2017年我市见义勇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李顺桃来汉视察工作时,专门听取了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