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长江日报讯(记者张智王双双实习生肖怡珂通讯员陈影)8月24日,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公开向湖北乐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颁发了12张移动餐车《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移动餐车”这一餐饮新业态在武汉经开区正式开启规模化经营的新探索。有关方面评价:“移动餐车”将成为车谷继乘用车之后又一张新名片。
当天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12辆移动餐车车长5米左右,车厢内面积为5—6平方米,布局了操作台、上下水、污水回收箱等各种设备设施,按功能分为锅盔车、精酿啤酒车、卤味小吃车等系列,将在武汉经开区的体育场馆、商业街、写字楼、园区等多场地经营。
湖北乐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科学曾在十堰经营汽车改装业务。他看好移动餐车的商业发展前景,也萌生了以新能源售卖车为载体,打造全新移动经济新场景的想法。但他在国内多地咨询,均答复不能为移动餐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商业性质房产。移动餐车不属于固定房产,因而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移动餐车经营地点具有流动性,在经营中若出现占道经营、产生油烟扰民、排放废水、食品安全等问题,将给后期多部门监管执法带来难度。
两年前,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派人到南京考察学习移动餐车管理经验。当年5月,该局向百胜餐饮(武汉)有限公司颁发了湖北省首张移动餐车《食品经营许可证》。
大型品牌餐饮连锁企业可向该局申请,并只限在公园、会展场馆、大型活动举办地等指定场所内经营。每次开展经营活动前5个工作日,须向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和提交相关材料。备案登记后,工作人员到移动餐车经营点现场核查,合格后将登记备案结果推送给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移动餐车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3月,获知武汉经开区可为移动餐车办证,王科学赶到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咨询。听取了他的创业计划后,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认为,作为一种餐饮新业态,移动餐车既为市民生活提供了便利,也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帮助企业开拓国内新市场,支持企业规模化经营。
3月29日,湖北乐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武汉经开区正式成立,开启规模化经营移动餐车业务之路。王科学介绍,除了首批12辆移动餐车已在武汉经开区投入运营,年内该公司还将投放50辆环保节能的新能源移动餐车。
“武汉经开区是培育新事物、新业态的沃土。”王科学信心满满地表示,未来3年,该公司计划在湖北省推广3000辆移动餐车。
“作为行政审批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既要鼓励企业积极创新,又要包容审慎地审批监管。”武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局长林丹萍表示,目前,该局在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下,计划出台《规范流动餐车经营食品的指导意见》,对流动餐车经营企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帮助移动餐车经营企业走上健康、规范发展之路。